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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察机关首提大气污染公益诉讼 由7人大合议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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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8 18:28:2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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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5月8日)上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诉北京多彩联艺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一案。该案系北京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大气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该案也是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北京四中院首次组成“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的7人大合议庭审理公益诉讼案,这在全国法院也是首例。



检察院:企业喷漆废气直排造成生态环境损害 数额为894880元
公益诉讼起诉人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认为,北京多彩公司在从事钢结构加工喷漆工艺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法律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喷漆作业,亦未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致使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接外排大气环境,造成了环境污染,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向北京四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多彩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因违法排放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894880元;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承担鉴定费33000元。



据悉,2016年12月9日,北京市大兴区环境保护局对多彩公司喷漆、焊接电源开关箱予以查封并处罚20万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立案后,于2017年3月30日、5月3日到多彩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其违法行为仍在持续进行中,大气环境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经市检四分院委托,原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对多彩公司违法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所致生态环境损害进行鉴定,由于无法通过恢复工程进行恢复,鉴定中心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量化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894 880元。
被告企业:已缴罚款20万 认为生态环境损害金额的计算方法不当
被告多彩公司辩称,公司在大兴区环保局检查后,已经认识到其废气污染的社会危害性,立即停产整顿,积极缴纳了行政罚款20万元。厂房和设备均已拆除,不再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同意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愿意承担污染环境修复责任,愿意赔偿因排放污染物给生态环境造成的合理损失,但对鉴定评估意见不予认可,认为生态环境损害金额的计算方法不当,过度放大了损失金额。法院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公平判决。对于鉴定费同意承担合理部分。



庭审中,检察机关表示,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呼吁社会公众共同行动,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共同建设更加美好的生态环境。被告多彩公司当庭向社会公众表示真诚歉意,将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污染再次发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建设生态文明贡献企业力量。
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谁污染、谁治理” 北京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据了解,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了多彩联艺公司的违法行为,并经审查后,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市检察院第四分院于2017年3月15日决定立案。
2017年3月17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在《检察日报》进行了公告,以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和辖区内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有关组织对多彩联艺公司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限届满,没有相关机关和组织与本院联系或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为依法追究污染者的民事责任,体现“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立法宗旨,进而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在已经履行了诉前程序,但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充分发挥司法民主 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适逢《人民陪审员法》施行。根据陪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为了充分发挥司法民主,保障各方诉讼权益,法院随机抽取了来自不同行业的人民陪审员四名,与三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此案。(央视记者 冀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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