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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宝网集资参与人被处理:刑拘4人 行政拘留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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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4 13:36: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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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京4名“钱宝网”集资参与人被刑拘
法制网南京1月23日电记者丁国锋通讯员宁公宣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多名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钱宝网”集资参与人。目前,已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7人,治安警告11人。
经查,上述违法犯罪行为人在互联网上通过多个微信群、QQ群等即时通讯群组,组织、策划、煽动“钱宝网”集资参与人前往政府机关、商贸区等公共场所非法聚集,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反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违法犯罪行为人中,有的建立微信群直接组织策划非法聚集活动。网名“钱宝大亨”的薛某(无锡人),在网上建立多个微信群组,发布煽动性言论,鼓动“钱宝网”集资参与人到政府机关、商贸区等公共场所非法聚集。事后为逃避处罚,又随即退群。薛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有的组织策划、在网上遥控指挥非法聚集活动。网名“丫头”的缪某(南通人,暂住南京),在互联网上通过多个QQ、微信群组发布煽动性言论,其本人没有到非法聚集现场,却通过网上实时遥控指挥、鼓动多名“钱宝网”集资参与人在商贸区非法聚集。缪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有的在网上煽动、资助集资参与人到政府机关、商贸区等公共场所非法聚集。任某(重庆人)通过网络与“钱宝网”集资参与人王某(连云港人)搭识,随后在微信群内通过众筹资金的方式,资助他人到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进行非法聚集活动。任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在参加非法聚集的“钱宝网”集资参与人当中,一些人是因为听信了互联网上煽动性言论的蛊惑,经过民警的教育,都认识到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钱宝网”集资参与人吴某(南京人),近日在互联网上受到煽动非法聚集的信息蛊惑,前往政府机关门前参加非法聚集活动。经民警教育,吴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十分后悔,表示不会再受网上煽动性言论的蛊惑,将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身诉求。
警方指出,对组织、策划、领导、指挥、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起哄闹事,以及在互联网上组织、策划、煽动到政府机关、公共场所非法聚集的或在聚集现场起哄闹事,破坏公共场所秩序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罚款和警告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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