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6-14 10:56:59

强烈呼吁业主拒交物业费,更换物业公司

发表于 2014-6-14 10:57:07

强烈呼吁业主拒交物业费,更换物业公司

发表于 2014-6-16 09:29:35

一个小区的好与坏主要有三点,停车、卫生、治安。可以效仿毓菁华把所有车位租出去,一车一位没有停车卡不让进小区,如果还是以为车位是公共绿地不能出租,那停车混乱永远也解决不了。

狄仁杰 发表于 2014-6-17 09:05:47

简单业主们把门给封了

发表于 2014-6-17 10:58:39

怎么能赶走物业

发表于 2014-6-17 15:39:30

好像还没你说那么夸张,我的车库有两次忘了锁,开了 一整天,里面的轮胎,花生油,都没丢,这一点不错。 早就说不让大车进入小区,为啥不落实,北门不让,这些车从南门进。一个车占三个车位,这点该好好管管。另外,楼宇门的遥控坏了,修理后安装上去还是不管用,

发表于 2014-6-18 10:57:45

游客 221.2.151.x 发表于 2014-6-16 09:29
一个小区的好与坏主要有三点,停车、卫生、治安。可以效仿毓菁华把所有车位租出去,一车一位没有停车卡不让 ...

草,你以为毓菁华租出去很好吗?

发表于 2014-6-18 19:34:54

越来越差,就没有能干好的么

发表于 2015-4-13 09:21:13

我们是否应该反映给房管局啊,听说有管物业的,现在我们宁愿不要物业,反正他们也不管事,还不如省钱买个好防盗门,或装监控

发表于 2015-4-13 13:29:10

觉得不好,可以炒了物业,然后自己交各种费用,车随便停,门随便开

发表于 2015-10-16 15:40:34

书染 发表于 2012-3-17 14:35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此一时彼一时

发表于 2015-10-16 16:22:39

游客 60.217.100.x 发表于 2014-6-18 10:57
草,你以为毓菁华租出去很好吗?

总比这样乱停好些

发表于 2015-10-17 09:30:24

依照现行法律,必须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通过过半数表决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才能做到,合法的接触委托关系。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和选举,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因此,您可以找所在地居委会。先成立业主大会,让后再发起解除合同的提案,通过表决即可生效,解聘现有物业公司。

发表于 2015-10-22 10:24:49

游客 218.59.163.x 发表于 2015-10-17 09:30
依照现行法律,必须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通过过半数表决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才能做到,合法的接触委托关 ...

你说的太对了,可是由谁来牵头啊,

发表于 2015-11-12 17:58:18

那个破物业不好就不好呗,你去找他去,你关着北门,住在北面的扛着车出去吗?你一点好心眼也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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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强烈谴责文登市阳光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胜利锦绣物业)